江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分别是: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85%,起付线是200元;县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70%,起付线是500元;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5%,起付线是700元;省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是50%,起付线是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