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可以私自卖垃圾
2 因为垃圾分类督导员是公共服务岗位,受到聘用单位的委托和管理,不能将职务用于个人收益。
如果私自卖垃圾,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职务行为规范,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3 此外,如果督导员将收集的垃圾私自卖掉,将会对垃圾分类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也会损害督导员的职业形象和信誉,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和公众信任。
建议垃圾分类督导员依法依规履职,不进行私人收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