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赔偿年限(通常为20年)再乘以伤残系数(10%)。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和抚养年限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费用。
住宿费: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住宿期间的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标准计算。
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合理费用计算。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确定的费用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的金额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保险公司仅需要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康复费、护理费等。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