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房屋的继承顺序如下:
配偶继承权:如果死者留下了配偶,配偶继承权优先,可以分得全部财产。
子女继承权: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配偶,子女作为一级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包括房屋。
父母继承权: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配偶和子女,则父母作为二级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包括房屋。
兄弟姐妹继承权: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配偶、子女和父母,则兄弟姐妹作为三级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包括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死者留下了配偶和子女,子女继承房屋的份额不得低于全部继承份额的一半。如果子女的数量较多,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进行平均分配。同时,在房屋继承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进行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