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前检查费领取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可以阅读结婚证,如不能阅读,需提交原件)及产前检查券(或厦门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卡)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所辖各分院(或社康中心)生育保险服务区办理。
2. 工作人员审核证件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并出具收费票据。
3. 登记完成后,孕妇可持收费票据到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所辖各分院(或社康中心)进行产检。
另外,符合享受产前检查费待遇条件的人员,其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部分,其余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