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伤伤残护理费调整了。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调整后标准为5698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调整后标准为4559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标准为3419元/月。
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