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说特意歧视穷人,因为电动车和电瓶车的充电桩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不是可以通用的。电动车充电的功率更高、充电时间更短,并且更安全可靠。而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需要投入很高的费用,建设难度大,维护和管理也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充电桩建设在选择建设地点和车辆配备上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细节,不能完全归结于故意歧视穷人。
不过,这也需要我们认识到,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出行需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应该在充电设施建设、交通规划、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采取符合市民需求、普惠大众的可行方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应该积极地鼓励和推广新能源车辆的使用,尽量缩小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