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提供一些通用的牛奶进口报关常见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境外乳品生产企业注册:进口乳品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海关总署网站会公布获得注册的境外乳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准予贸易的乳品范围。
-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进口乳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 境内收货人(进口商)资质:进口乳品境内收货人(进口商)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应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如果收货人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以自行进口;如果没有,可以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代理进口。
- 境内收货人(进口商)备案。
- 进口乳品检疫审批:列入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在入境前需要向主管海关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
- 入境申报:海关对境内收货人(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有机认证乳品的,应当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
- 综合合格评定:进口乳品按照合格评定程序放行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进行销售和使用。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发现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退货或销毁;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