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合同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同时又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必备条款。
3、经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合同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履行中可以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协商签订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