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列举部分规定内容:
- 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据“三包”凭证选择经销商免费修理(免工时、材料费)。
- 包退、包换方面:
- 自“三包”有效期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为准),发动机</a>、变速箱、动力电池、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和电机总成。
- 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失效、制动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露或者电池起火,消费者可以免费选择更换新车或退车。
- 严重安全问题:
-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故障。
- 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电机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 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电机、转向、制动、悬架、传动、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 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30天,或者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过4次,消费者均可以免费选择更换或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