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入学申请办理一般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段在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二)试算积分
网上报名后,积分系统将调取并审核报名者的各项信息,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我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条件。积分系统将对符合我区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具体请及时关注教育局的相关通知。
(三)积分复核与确认
教育局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完成积分网上确认。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思明区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四)积分公示
教育局将在网上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监督。若随迁子女父母发现公示的积分与自己确认的积分不一致的,可通过网上积分入学系统向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或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五)公布学位
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志愿填报须知。
(六)填报志愿
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在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逾期未填报和确认志愿的,视为放弃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七)派位入学
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平台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报到时间
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派入我区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具体报到时间将由教育局另行通知,请派入公办、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父母及时关注教育局的相关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就读公办、民办小学的资格。
二、积分入学一般条件
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学校的积分入学政策和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流程和细节可能会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学生和家长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当地的积分入学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参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