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负责人就职工探亲路费问题的解答》(1981 年 4 月 28 日)的规定,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如因故必须乘坐飞机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按探亲直线车船票价报销。符合乘坐卧铺条件的职工,其报销票价按包括硬席中铺票价在内计算。飞机票价超过车船费部分,由职工个人自理。
因此,在西藏机场工作的正式职工探亲时不能报销飞机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报销车船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