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从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次年开始,考生的初级会计证会开始建立档案。以天津为例,自2022年起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只发放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可将资格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