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如下: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