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高货币化保障水平,决定对苏州市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住房困难家庭类型
1人户(元/人·月·平方米)
2人户(元/人·月·平方米)
3人户及以上(元/人·月·平方米)
最低收入家庭
71.7
44.8
34.3
低收入家庭
45.8
29.3
23.2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27.7
18.4
14.9
二、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0821元。
三、上述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