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就诊时,参保人员只需要持本人社保卡,即可刷卡结算,即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