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后自费报销,您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1. 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 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 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 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此外,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确保其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如果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凭证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