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个人不能申请使用,必须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且已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完维修基金只用审核手续后才能使用。
2、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保修期后房屋的共同部位、共同设备等上,不得挪作他用。
3、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