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对私转账的规定如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等情况的大额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