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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醉驾量刑案例
时间:2025-04-15 17:12:04
答案

金樽清酒斗十千,安全驾驶值万钱。近日瑞昌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因醉酒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9日晚,被告人严某某与王某等人在瑞昌市电力路附近某餐馆吃饭并饮酒。当晚22时许,被告人严某某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赤乌中路第二小学门前路段时,与骑行自行车的被害人黄某某发生碰撞。民警在出警时发现被告人严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将其带至瑞昌市中医院提取血样备检。经鉴定,在送检的严某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252.69mg/100ml。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严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

被告人严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严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严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庭考虑上述情节后,依法对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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