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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症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时间:2025-04-13 23:34:17
答案

武汉重症医保的门诊报销政策

1、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

  不设置起付标准。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照100%、80%比例救助。

  2、三类、四类医疗救助对象

  起付标准分别为3000元、7000元。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照70%、6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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