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补偿其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