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必须参加了本年度的新农合;
2、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
3、金方户口农业户(困难)。
(二)标准
1、自付费用1--3万(含1万,3万)的,按自付费用的25%补助;
2、自付费用3--5万(含5万)的,按自付费用的35%补助;
3、自付费用5万以上的,按自付费用的50%补助。
(三)时限
新农合报销后5个月内必须上报街道,再由街道上报市合管办。
(四)材料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大病救助审批表;
3、报审单;
4、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5、医疗证复印件;
6、民政证明;
7、住院相关材料(病情诊断,出院证明及清单);
8、村委会公示;
9、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