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聘用人员生育津贴办法》,广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条件包括:女职工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一年,且依法生育的;男职工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一年,且配偶依法生育的。
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向单位提出申请。一旦符合条件,单位将按照规定向聘用人员发放生育津贴。因此,广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生育期间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