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300元。
二级医院: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400元;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起付线为600元。
2.
报销限额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每年累计5000元。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居民住院费用以及护理费用每天报销10元,每次累计最高为200元。 手术费用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的按照1000元报销,报销限额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