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判后答疑笔录是可以给委托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进行会见时,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并在必要的时候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签字确认。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还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
这些记录包括会见笔录、录音、录像或照片,都不得泄露给同案的其他被告人、证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亲属。
但是,对于委托人来说,他们是有权查看这些笔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