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酯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在使用螺虫乙酯时,需要注意以下禁忌事项:
避免在高温、高湿或大风天气下使用。螺虫乙酯在高温、高湿条件下易分解失效,而在大风天气下易飘散,影响防治效果。
避免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螺虫乙酯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因此不应与碱性农药或肥料混合使用。
注意施药方法和剂量。螺虫乙酯的施药方法和剂量应根据作物种类、害虫种类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不应随意增加剂量或改变施药方法。
注意安全间隔期。螺虫乙酯在作物上的残留期较长,因此在使用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收获,具体时间应根据作物种类和用药量等因素确定。
避免在桑园、蚕室等养蚕场所附近使用。螺虫乙酯对蚕类有毒性,因此在养蚕场所附近使用可能会对蚕类造成危害。
避免在水源附近使用。螺虫乙酯具有一定的水溶性,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水源,特别是在饮用水源附近更应谨慎使用。
禁止在食品、饲料等中使用。螺虫乙酯是一种有毒农药,禁止在食品、饲料等中使用,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总之,在使用螺虫乙酯时,需要严格遵守使用说明和禁忌事项,确保防治效果和人畜安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