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的区别:
适用情形不同。
根据中央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的有关规定,约谈函询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形:一类是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线索;另一类是反映的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运用约谈函询针对定位是可能存在的结果。
谈话提醒是对谈话函询结果和初核情况的一种处置方式,主要针对存在违纪事实,但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