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生育并发症报销标准如下:
1. 生育并发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2. 生育并发症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60%。
3. 生育并发症报销范围包括:子宫破裂、羊水栓塞、胎盘早剥、胎盘植入、胎盘残留、子宫脱垂、产后出血、产后感染、产后高血压综合症等。
4. 报销限额为每人每次住院费用不超过1万元,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报销前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材料,具体的报销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