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报销比例农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60%;镇卫生院报销30%;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所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提高到65%、75%;一甲医院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二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甲医院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