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
2、 丙丁类仓库内:可设置办公室,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不燃烧隔墙、和不低于1.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
3、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5、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6、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