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爵位,始于秦朝,发展于汉代。在汉代,列侯是二十等爵位制度中的最高一等,地位尊贵,但并不等同于诸侯王。列侯有食邑,但无治权,即他们可以从自己的封地中收取赋税,但不直接管理封地的行政事务。
汉代的列侯分为县侯、乡侯、亭侯三个等级,根据食邑的大小来区分。县侯的食邑是一个县,乡侯的食邑是一个乡,亭侯的食邑则是一个亭。这些列侯的爵位通常是世袭的,但世袭的规模和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不同。
在历史上,列侯的封爵经常被用作皇帝奖赏功臣和亲信的手段,以此来巩固皇权和统治基础。随着朝代的更迭,列侯的地位和权力也经历了多次变化,但总体上,它代表了封建社会中的一种高级贵族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