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根据法律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