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的规定,参保人员在签约的门诊定点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报销的费用包括医院收费有效票据和费用清单,需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报销条件。受理单位会将费用录入系统并审核结算,审查标准为材料齐全,符合报销条件。
产前检查费用参照东营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共济保障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此外,对于满足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其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来报销。如果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增加600元。这些规定旨在降低家庭的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到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服务大厅一楼(黄河路218号)医保窗口35-38号窗口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