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上只有公章,没有签字或按印,也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只要公司盖章,一般情况下协议都是有效的。
然而,这也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需要签字或按印才能生效,那么只有公章而没有签字或按印的协议可能无效。此外,如果公司内部人员私自加盖公章,而被证明属实,那么该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在签署协议时,除了盖章外,还应尽可能要求对方签字或按印。同时,也要注意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约定,以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