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领导责任:
(1) 对下属各部的生产经营效益负责。
(3) 对产品质量负责。
(4) 对下属各部人员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5) 对下属各部门工作给企业造成影响负责。
(6) 对企业的环保设施正常运作和环保指标完成负责。
副总经理主要权利:
(1)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下属各部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
(2) 对下属工作成绩显著,对企业贡献突出者的表彰建议权。
(3) 在总经理授意下,有代表企业参加外事活动权。
(4) 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对外代表权。
副总经理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