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在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时应该被处罚。
监理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监管者,其职责是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如果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就应该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针对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同时,监理单位也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因此,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