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承贷银行角度,告知客户可能要排队3个月,是因为申请提前还贷的客户大幅增长,银行要保住房贷存量指标,每个月的还款额度都是有限的。若当月还款额度已用完,那么就只能将客户排到下个月。
站在房贷客户角度,当手上有足够闲钱时,若用于投资不见得能增值,但用于提前还贷,却能实实在在节省利息、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显然更加划算。但是如果要排队3个月,就要多支付3个月利息,这是房贷客户不能接受的。
各有各的道理,但总要分个对错,至于如何分,关键在于“房贷合同”中对于提前还贷预约天数的具体规定。
若排队3个月已经超过了房贷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预约天数,那么就是承贷银行违规,借款人可以向中国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