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贵。
1. 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
2. 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等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可进一步降低,并相应建立随租赁年限增加的租赁价格累进机制和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