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申请对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①中国人的近亲属;
②定居在中国的;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2)受理机关:在国内为当地的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
(3)申请手续:
①填写申请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②申请人要求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