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责任。
因为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而且有危险性。
首先,把公共资源用于私人利益是不道德的,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其次,私自开发不合规的建筑往往会存在安全隐患,这会给居民和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风险,同时也不负责任。
此外,只是给每户居民 2 万元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甚至可能连赔偿都难以满足。
综上所述,此做法非常不负责任,是不可以接受的。
需要注意的是,渔民上岸开发商私将每户 2 万元用于建设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违法的,需要法律制裁。
同时,建议政府更严格地规范建筑业市场,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