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地方对干部退休再就业和干部亲属经商都有明文规定。
国家干部亲属不得在其管辖权范围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国家干部在工作期间不能去任何单位兼职,国家干部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其原管辖权范围所涉及的单位公司等上班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