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优秀青年博士。
第四类:特需青年博士(限招马克思主义、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第五类:普通博士。
其中,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学术骨干培养对象、优秀青年博士和特需青年博士,落实事业编制;普通博士按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