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1. 70周岁以上的人员,住院支付70%,门诊急诊支付50%。
2. 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60%,门诊急诊支付50%。
3.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50%。
4.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部分特定的医疗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需要查询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