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都金牛区住建蓉G办的条件如下:
户籍家庭:
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户籍单身居民:
“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才能申请成都金牛区住建蓉G办的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