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2.
延迟退休的适用条件 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6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3.
延迟退休的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2个月,由本人向单位提出。
山东指出,副高级职称以上可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延迟1至3年,一般不会超过65岁。
按“迟退休一年增加3个月”的例子,我国现行职工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推算出延迟退休后的退休年龄计算公式:
女职工退休年龄=50+3×(50+出生年份-2021)/12
女干部退休年龄=55+3×(55+出生年份-2021)/12
男性退休年龄=60+3×(60+出生年份-2021)/12
山东省人社厅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专家,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延退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最晚不得超过65岁。
山东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延退:
1.
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2.
新学科和特殊专业、重点学科急需的;
3.
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
4.
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无人接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