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指定医疗机构 (1)起付线:10元; (2)支付比例:统筹支付70%,个人支付30%。
2.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50元;
支付比例:统筹支付50%,个人支付50%。
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
支付比例:统筹支付30%,个人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