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新规为20年。无论男女,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够20年,退休以后,无须继续交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法规也是20年。若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有两种选择: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或者选择继续按月补缴,直到缴够20年以后停止缴费。
请注意,省内不同城市之间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法规可能存在差别。例如杭州在浙江省的要求基础上,还要求在杭州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继续缴费,也可以正常享有杭州职工医保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