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的政策规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报考公立高中。具体条件如下:
父母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
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如果您的居住证不足三年,但满足其他条件,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您属于普通借读生。在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会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安排招收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就有可能被安排入读公立高中。然而,具体是否能被录取,还需视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以及您的积分分值高低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