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的分类和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因素、物理现象造成的风险。例如,雷电、火灾、洪水、地震、泥石流等造成的财产损失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由自然环境中的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2. 社会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和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力和人类生活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例如,盗窃、抢劫、制造恐怖事件、玩忽职守等属于社会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人的行为和决策所引起的。
3. 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在国家处理外交、战争、政令等问题时,对社会生产和人类生活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例如,政局的变化、政权的更迭、政令法规的实施,以及种族和宗教冲突、叛乱、战争等引起的社会动荡。这类风险主要是由政治环境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测所引起的。
4.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有关因素变动或估计错误而导致的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的风险等。例如,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预测错误、消费需求变化、通货膨胀、汇率变动等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由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所引起的。
5. 技术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风险。例如,空气污染、噪声等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由科技进步和新技术应用所引起的。
6.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颁布新的法律和对原有法律进行修改等原因而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由法律环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所引起的。
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的管理、决策、技术等,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也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同时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以有效地降低风险。